浠水县实验中学塑胶操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3/6/21 10:46:19 点击: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实验中学塑胶操场建设工程已由 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浠发改投资[2013]108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实验中学,建设资金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实验中学校园内,计划投资约19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硬化校内跑道、铺塑胶操场及其配套零星构筑物等,目前该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具备招标条件。
2.2计划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7月 (以开工令为准);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本次招标范围是施工图纸所涵盖的范围。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级)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近两年来应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北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北省建设厅颁发的入鄂备案证。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0、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
3.1.5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塑胶硅PU、塑胶跑道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3.1.6投标人必须提供塑胶硅PU、塑胶跑道制造商应具备以下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公章:
3.1.6.1塑胶硅PU球场:A、提供原厂MSDS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B、提供ISO14025全球环境认证证书(达到《国际篮联官方2008篮球规则-篮球设施移动木地板一级场地要求》);
3.1.6.2塑胶跑道:A、提供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中心的检测报告;B、环保部授权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1.7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建筑专业类或市政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近五年来具有两个及以上塑胶运动场施工建设的代表性类似工程;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造价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必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并提供社保部门确认的社保保险证明材料。
3.1.8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9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资格。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1.2资质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1.3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1.4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1.5银行开户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1.6所投塑胶硅PU及塑胶跑道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提供原件核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
4.1.7所投塑胶硅PU提供原厂MSDS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及提供ISO14025全球环境认证证书(达到《国际篮联官方2008篮球规则-篮球设施移动木地板一级场地要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及投标人公章);
4.1.8塑胶跑道制造商提供国家体育用品质量监督中心的检测报告及环保部授权颁发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厂家及投标人公章);
4.1.9拟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和项目负责人第二代身份证(提供原件);
4.1.10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应在2013年7月8日16:30分前一次性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帐号:1765010104001098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4.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上午8:30分 。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造成损失将追究赔偿责任。
5.3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本招标项目由法定代表人送达投标文件的,将予以评分。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特别提醒:
投标人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招标人:浠水县实验中学
地址:浠水县学堂路
联系方式:叶先生(07134233408)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28号
联系方式:邓先生(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 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 上一篇:浠水县北城新区保障性住房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6/26
- 下一篇:浠水县关口镇蔡桥小学教师宿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3/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