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1/25 15:40:33 点击: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团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内容: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预计投资约9500万元,监理费不超过105万元。
2、招标范围:监理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理及资料组织。
3、施工地点:城区阳枫线、乌林街、利民路。
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3月上旬,预计工期18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同时,投标人应成为“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
2、投标人须出具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对“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提出投标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话:13971710246;联系人:团风县检察院,王国田,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提供①、查询申请函;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⑤、法人委托原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2014年度第一次进入团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法人证书及营业执照原件,携带企业公章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亲自盖章、亲笔签名作出承诺,承诺书一式两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包括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压证上岗。
2、报名时间为2014年2月13日至2014年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止(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2月19日下午4:30时止。
4、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5、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1)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
(2)现场报名: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3)网上报名: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招标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6、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人民币600元,电子版图纸(光盘)为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按每张20元押金收取。
五、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4年3月5日上午9:00时前递交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文件申请书”字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5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3月5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七、其它事项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整(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2014年度城区道路改造工程监理”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2月19日下午4:30时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在签订监理合同之前支付。
3、本项目进场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及其他信息均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团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 理 机 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 系 电 话:0713-6088218 郭杭
日 期:2014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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