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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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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4/6/10 16:13:59      点击:
1、招标条件
团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已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团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团政办发〔2014〕31号)批准,,招标人为团风县国土资源局,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良好信誉和实力的合格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为团风县行政区域范围内。团风县境内10个乡镇共约94000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约92000宗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约2000宗)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和数据库建设。预计投资额约为1500万元。
2.2工作内容如下:
2.2.1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宅基地使用权调查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农村居民点用地(含202建制镇用地)范围为基础,按照实际使用情况,查清农村居民点范围内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其他土地的权属界线、面积、用途,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并制作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调查资料,将宅基地使用权和村庄内的其他土地使用权登记给具有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集镇和村庄内的国有宗地只调查登记,不发证。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在全县范围内,查清独立于城镇、建制镇、村庄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独立工矿用地中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形成权属界线成果资料。根据符合土地登记要求的权属资料,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登记给具有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2.2农村集体土地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数据库建设标准,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建立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于一体的土地数据库,并通过规范性检查等数据成果应满足合库的条件,按照《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数据库标准》要求,以MAPGIS软件平台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数据库。建立与上级互联互通的土地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各级政府对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管理的需求。 
2.2.3其他 
(1)负责该项目技术设计书以及各类报告总结编写;
(2)承担技术方案评审、外业调查协调及各级成果预检验收。
2.3工期要求: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标准,并通过各级预检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该项目的人员和设备、仪器等;
3.2 须具备甲(特)级测绘资质;
3.3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前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
3.4有从事过湖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或土地变更调查项目或土地确权项目的类似工作经验;
3.5有取得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
3.6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并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应成为 “团风招标采购网”网员及“团风县招投标协会”单位会员资格。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不打破乡镇行政界线但可合并乡镇的情况下分包地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发证,但数据库建设由总承包单位承担不得分包。
4、投标报名
4.1报名申请: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请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及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资质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前往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投标申请。
(投标申请人另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等资料供代理机构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4.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6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 。
4.3报名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
4.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4.4.1投标申请人网上注册:投标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197055557。
4.4.2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4.3网上报名:投标申请人凭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室出具的报名登记表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4.4.4本项目招标文件等资料费均为1200元,电子版技术资料(光盘)均为200元,售后不退。(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4.5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包括投标报名及投标文件的递交,非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参与上述活动将不予受理。
5、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申请企业的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100129432440010001;开户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省团风县普济路支行。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申请企业的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申请企业的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6月16日下午4:30前)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方式、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字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2日上午9:00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4年7月2日上午9:00时举行开标会议。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递交。
8.2如项目进度需要,中标单位须经招标人审查并同意后对部分工作内容分包,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须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8.3招标人在报名结束后将审查投标人的在建项目,凡在建项目个数超过本单位湖北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业务培训合格人员个数时,视为该投标人不能承担本项目任务,取消其投标申请人资格。
8.4本工程进场交易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用、公证费等费用届时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团风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方式:吴先生(15334121789)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郭杭(07136088218)
 
                                           日期: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