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项目苗木采购项目
来源: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5/8/31 17:57:48 点击:
团风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木本油料(油茶)项目苗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团风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项目苗木采购项目已由团风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立项。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招标前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前期条件已完善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项目预计投资约368.5万元,新建油茶面积12500亩;种植树苗122.375万株。
(2)项目内容:采购油茶及维护,数量、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建设地点:涉及杜皮乡,贾庙乡,淋山河镇,但店镇,总路咀镇,上巴河镇,回龙山镇,马曹庙镇及方高坪镇等9个乡镇54个村,95个小班;
(4)供货日期:计划供货日期为2015年12月,预计日期为120日历天,因项目特殊,开工日期分阶段进行,由招标人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省林业部门验收标准。
三、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苗木采购清单表
苗木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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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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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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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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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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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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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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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油系列
长林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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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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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0
D≥0.4
容器≥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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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接轻基质容器合格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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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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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苗木品种质量符合《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项目作业设计》所需的标准,苗木要求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苗木根茎叶完整,不能烧苗、嫣苗、死苗,容器杯(土)不能散或损坏。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能力和相应技术人员,应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栽植和营林、管护。
(3)中标人供货时应提供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的林木种苗检疫证和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苗木质量抽检合格标签,油茶苗木要求做到湖北省林业厅规定的“四定三清楚”。
五、服务要求
1、苗木包装和运输:苗木每40株装塑料袋,并根据招标人通知的供苗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指定的造林地点(造林山头地块)对头,做到“随起、随运、随栽”。做到小批量起苗、运苗,每批苗木最多不超过10000株,及时送达,送苗及售后服务要求与造林业主衔接无误,苗木数量和质量由有关验收人员确定。(造林现场至多在6个小时内完成,确保苗木的新鲜度。
六、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申请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能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具备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
(5)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湖北省林业厅颁发的油茶定点育苗《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湖北省境内经营油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6)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有自己在鄂东地区育苗基地,面积至少50亩以上,从事专业育苗三年以上。
(7)投标申请人具有苗木培育、林木种植、加工和销售资质并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承诺书一份)。
(8)经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由代理公司于开标会议前到检查机关集中查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件等提出报名申请。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被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
(2)(另需投标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本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法人委托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以上资料供代理公司到检察机关集中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时使用。)
(3)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下午4:30分止。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仅进行现场报名不进行网上报名或仅进行网上报名不进行现场报名,均被认定为报名无效。
①投标人网上注册: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应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网上注册联系人:汪成,联系方式:13636139000)并经审核通过,注册流程详见《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操作指南。
②现场报名: 投标人持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在前款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③网上报名: 投标人持代理公司出具的文件资料费收据备查联到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室领取密匙,登陆《团风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5)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为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北京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9时前送至招标人(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六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一))。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团风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项目苗木采购”字样。
(7)迟到的投标文件(以标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将被拒绝。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上午9时止,招标人将于北京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9时举行开标会议。
八、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九、相关说明: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有关收费文件支付;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到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转帐时请注明“团风县2015年度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木本油料(油茶)项目苗木采购”字样。(递交账户户名为: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为:42001677908053002622;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黄冈市分行团风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只对投标企业的基本帐户转账);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8日下午4: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10%,在工程完工审计验收合格之后退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递交到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4)付款方式;为了确保苗木正常供应,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要预交总价款10%的合同履约金。货款以转账形式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完成造林验收合格后(当年7月份)支付总货款40%;第二次在苗木第一个生长季节结束后(次年元月份)且验收苗木生长正常,成活率(保存率)95%以上,支付总货款60%,并退还合同履金,苗木货款全部结清。如果成活率在95%以下且苗木生长不良则全部扣除第二次应支付货款60%和合同履约金,验收造林成活率以湖北省林业厅组织年终验收结果为准。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团风县林业局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舒先生
办公地址:团风县政务服务大楼十二楼
联系方式:0713—6088218
日 期: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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