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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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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6/1/4 8:36:54      点击:

浠水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SJY2015123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已由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3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配套。招标人为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清泉镇方塘村、三台山村、花瓶村、驼背柳村、九龙村等5个行政村,兰溪镇竹马山村、团陂镇曹畈村等2个行政村,蔡河镇下石港村、窑上咀村、解元咀村、汪家坳村、骆家桥村、马坳村、华寨村、查畈村、郑坳村等9个行政村;白莲镇樟树村、长岭岗村等2个行政村;建设高产稳产农田1.33万亩。计划投资约 1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

2.2本项目拟划分4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建设地点为浠水县清泉镇方塘村、三台山村、花瓶村、驼背柳村、九龙村等5个行政村计划投资约631.68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二标段:建设地点为浠水县蔡河镇下石港村、窑上咀村、解元咀村、汪家坳村、骆家桥村、马坳村、华寨村、查畈村、郑坳村等9个行政村计划投资约622.36 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三标段:建设地点为浠水县白莲镇樟树村、长岭岗村等2个行政村,及兰溪镇竹马山村、团陂镇曹畈村等2个行政村,计划投资约545.95 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第四标段:浠水县2015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监理

2.2.1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2.2.2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监理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阶段的监理;

2.2.3监理费为26万元。

2.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2月,工期 18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证件在有效期内。该建造师为本工程投标的法人委托代理人。

3.1.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的拟任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如为外省投标企业,还须同时具有《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总公司与分公司联合投标。

3.1.7各投标人须就以上三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报名,本项目不接收同一投标单位两个或三个标段同时报名,否则作废标处理。

3.2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第四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监理单位;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3.3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4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4.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4.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4.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4.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4.5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浠水县水利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4.6拟任该项目的建造师不得有中标在建工地,否则该投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6年1月4日至2016年1月8日,上午8:00至23:59分。

5.2.领取地点: 网上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5.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详见【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4本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投标保证金各为拾万元整10万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5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帐户,(账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分别为:

(第一标段)中国工商银行:1814073138000039642 ;

(第二标段)中国工商银行:1814073138000039491 ;

(第三标段)中国工商银行:1814073138000039766 ;

(第四标段)中国工商银行:1814073138000039518 

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时。本项目资格审查原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且提交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第二代身份证及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它事项说明

8.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8.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8.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8.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128号

地址:浠水县清泉镇十字横街 联 系 人:邓先生

联 系 人:阮先生 电 话:0713-4790999

 话:13593670365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 0713-4267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