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13年龙潭冲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2013/9/19 11:24:40 点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2013年龙潭冲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已由黄冈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为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浠水县丁司当镇,涉及陈家山、龙潭冲、分水丘、夏家河、天灯树岗、路庙铺、清安寺等7个行政村,项目建设规模约1.3万亩,计划总投资约1500万元(以招标控制价为准),拟划分3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详见各标段设计方案和工程量清单、图纸所涵盖的内容。
2.3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10月,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建设标准及项目规划设计所确定的建设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经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类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持有相应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或三级项目经理。
3.1.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在浠水县住建局、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在2012年度新铺大畈高标准农田示范项目中标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3.2.7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请申请人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获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间为2013年9月18日至9月25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携带法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农发同类工程业绩及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为加盖公司印章)参与。
上述农发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项目所在地农发办证明)、施工合同、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表中须含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和省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报告)复印件(均为加盖公司印章,省市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报告须加盖项目所在地农发办印章),必须提供与业绩一览表中相对应且真实有效,待报名时间截止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核实,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评审不合格。
5.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本)资料费500元,第一、二、三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制作费1000元,合计人民币为1500元,在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0万元,诚信保证金50万元,合计人民币为 60万元 ,在2013年10月 8日下午16:00分前一次性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所在地基本帐户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帐号: 1765010104001098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5.4本项目招标拟划分为3个标段,招标人将在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摇号抽取方式确定投标人所投标段及中标候选人。
5.5各投标人在报名的同时随机抽取报名编号,请各投标人妥善保管此报名编号,在摇号划分标段及中标候选人时需凭此报名编号及身份证原件进场,否则不予进场,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地址:浠水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11 日上午9时止。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必须经密封后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申请人报名后无故不参与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3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及摇号划分标段和中标候选人会议、中标后项目从施工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参加。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依据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1】54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2本工程实行总价承包方式(指按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验收合格,发包方按施工合同所应支付的工程承包款),距离远近,市场材料价格涨跌;人工费变化以及未完工验收前水毁工程的修复等,一律不作考虑。
7.3各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招标人公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内容施工,不得变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工作内容,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变更均无效。
7.4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7.5特别提醒:
7.5.1投标人必须办理《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证》是投标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办理方式详见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7.5.2在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定施工合同之前,各标段中标人必须组织具有全自动渠道现浇施工经验的专业队伍和机械(全自动渠道现浇机)进场,否则招标人有权不签订施工合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代理机构:湖北正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地 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
联系人:陈先生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话:13986547009 电话:07134790999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 话: 0713-4267871 传 真:0713—4267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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